9月1日新国标生效!上海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
2025年9月1日起,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 17761-2024)正式实施。新国标进一步强化整车安全、电池充电和防篡改要求,关系到每一辆电动自行车车主和家人的安全。
一、新国标有哪些核心变化
新国标继续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公里/小时,整车质量、电机功率、车体尺寸等均需符合国家强制标准。车辆必须具备防篡改设计,不得通过改装控制器、解除限速或更换大功率电池等方式改变车辆性能。
在防火安全方面,新国标对非金属材料的使用提出更严格限制,塑料等可燃材料总质量不得超过整车质量的5.5%,并要求电池、充电器具备短路保护、过充保护等安全功能,降低起火风险。
同时,新国标推行“一车一池一充一码”,电池和充电器与车辆信息绑定。消费者购买时应核对整车合格证、CCC认证标志和电池编码,不购买无认证、来历不明或已经拆改过的电池。
二、上海购买和上牌提醒
购买新国标车后,应当及时办理登记上牌。上海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制度,新购车辆可在15日内通过“随申办”等官方渠道预约办理登记,未经登记或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。
对不符合新国标的存量车辆,请关注上海公安交管部门发布的具体过渡政策。消费者购买新车时,应确认车辆生产日期、合格证和销售凭证齐全,并通过正规门店购买,避免买到无法上牌或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辆。
三、安全使用建议
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规定区域,严禁在建筑物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或充电,严禁入户充电、飞线充电,不得将电池带入电梯轿厢。
骑行时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,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,不闯红灯、不逆行、不超速、不违法载人。雨天应降低车速,及时检查刹车、轮胎和灯光,发现电池异常发热、鼓包或异味时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专业机构处理。
如发现违规充电、飞线充电或销售不符合新国标车辆等行为,可向属地公安、消防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反映,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。

